本报讯 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白沙中学第二食堂给予6000元罚款。
2月27日,该局执法人员在白沙中学第二食堂检查发现,食堂内摆放着产自儋州那大镇某企业的3袋腐竹,保质期50天,合格证背面无法看清生产日期具体月份;产自福建南安市、每袋25公斤的16袋“百花香大米”,其中一袋已经开封,经称重为9公斤(含袋),无合格证、无生产日期。
经查,因厂家打码机损坏,导致腐竹生产日期看不清,已经纠正,厂家被立案处理。
7月23日,该局依法决定对白沙中学第二食堂处以没收被查封的“百花香大米”16袋[其中1袋使用剩余9kg(含袋)],并处罚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