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高,理赔低”,不明真相的车主多
北京的贾先生今年6月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补贴后价格约为16万元。其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的保单显示,机动车损失险的保额为补贴前的22.2万元。
像贾先生这样“不明真相”的车主很多。记者在北京、上海等地随机采访了几十位新能源汽车车主,其中大多数都是在翻看保单时才发现按照高价投保。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案件显示:消费者李某享受10万元国家购车补贴,以6万元实际支付价格购买了售价为16万元的某品牌纯电动轿车。购买商业保险时,李某是按照16万元的金额投保,保险期间内,李某驾驶该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车辆全损。事后,保险公司仅同意赔付李某当时购车实际支出的6万元。
除了高价投保、理赔“降级”,新能源汽车的保费过高且续保环节也不规范。不少新能源汽车车主认为,保费设定就是让车主吃亏。北京新能源汽车车主刘先生说,燃油车第二年的保额较上一年约有10%的折损,而新能源汽车在第二年续保时无折损,保额仍与新车购置价相同。
无统一规范 “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专家认为,“高保低赔”赚取保费,是保险公司惯用手段,这样的“霸王条款”对消费者不公平。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说,保险公司承保时把补贴算进去,理赔时把补贴扣除掉,损害消费者权益,保险公司应如实告知投保人相关情况。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国内针对新能源汽车在保费计算上,也没有统一规范。不同保险公司、不同地区都有差异。
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需明确承保价格、赔偿界限
保险业内人士坦言,新能源汽车的车身结构、零部件构成、电池续航里程等与传统汽车差别较大,保险风控难度远大于传统车辆。新能源汽车应该有专属保险。
业内人士建议,新能源车险专属保险不仅需明确规定按照补贴前还是补贴后的价格承保,还需明确赔偿界限,在车损险中对新能源车电池自燃、短路、碰撞损失等风险及其赔偿标准进行判定。此外,还需调整新能源车险和传统车险条款“不适用”的内容。例如,机动车辆保险的除外责任中有“高温烘烤”“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等,但新能源汽车很少出现这些问题。
“关键是对于政府补贴部分,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值得探讨。”王绪瑾认为,对于政府补贴部分,车主没有付钱,应该没有保险利益。如果将这部分投保,则会带来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