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兵
本报讯 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通知》。按通知要求,按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并将个体工商户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企业根据工作岗位需要,依托所属培训机构(部门)或现有师资,组织新吸纳人员开展适岗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的,按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结合生产经营需要,依托所属培训机构(部门)面向本企业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需要明确具体培训工种),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取得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统称证书)给予培训补贴。
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纳入我省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后,企业所属培训机构(部门)可面向本行业企业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按取得的证书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此外,我省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参照企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