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A11版    企业资讯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男子帮他人刷单诈骗 非法获利2万余元

被东方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记者 吴佳穗

  本报讯 东方男子陈某主动帮助他人刷单诈骗。近日,东方市法院依法审理该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21年6月某日至7月15日期间,被告人陈某明知4名“上家”(“东方集团”“灰太狼先生”“交接单1”“元”)可能实施刷单类诈骗,仍帮助拉人加入微信刷单群,每拉一个人,上家给予陈某14元至20元不等的好处费。为获取更大利益,陈某发展十多个“下线”,并给予他们每拉一个人10元左右的好处费。作案期间,“上家”结算给陈某共计人民币75443元,陈某结算给“下家”共计人民币53971元,陈某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21472元。

  2021年6月11日,陈某的下线陈某甲将刘某拉入微信刷单群,后刘某被诈骗分子以刷单等理由诈骗共计人民币103966元。2021年7月15日,陈某被民警抓获到案,依法扣押其作案时使用的手机1部。

  东方市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罪名成立,量刑适当,应予采纳。东方市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近期发生多起少儿安全事故;省消防部门:家长要避免身边各种“陷阱”给孩子带来伤害
~~~被东方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男子被屯昌交警查获
   第001版:封面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要闻
   第A04版:今日关注
   第A05版:今日关注
   第A06版:海南新闻
   第A07版:海南新闻
   第A08版:海南新闻
   第A09版:海南新闻
   第A10版:海南新闻
   第A11版:海南新闻
   第A12版:中国·财经
   第A13版:天天出彩
   第A14版:热读
   第A15版:康健
   第A16版:国际
暑假期间家长请看管好孩子
男子帮他人刷单诈骗 非法获利2万余元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