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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方式将有大变化

我省印发行动方案,就推进DIP/DRG给出时间表

  □记者 刘兵 

  本报讯 近日,省医保局印发《海南省DIP/DRG支付方式综合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就推进 DIP/DRG付费方式改革任务给出时间表。

  据了解,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是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医保部门根据每年应支付的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是按照患者的患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因素,把病人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医保支付标准。这两种改革都是通过打包定价的方式,促进医疗机构转变运行机制,促使医疗服务提供方主动控制成本,为参保群众提供健康所需要的最适宜的服务。

  《行动计划》提出,以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为目标,从2022 年至2024年,分期分批加快推进DIP/DRG付费方式改革任务,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到2024年底,全省DIP/DRG付费方式改革全覆盖,先期启动试点地区改革成果不断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基础建设,协同推进医疗机构配套改革,全面完成以DIP/DRG为重点的支付方式改革任务,建立全省统一、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标准规范、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

  《行动计划》要求实现四个全面覆盖。

  统筹地区全面覆盖。在三亚市DIP付费国家试点基础上,2022年全省启动以DIP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儋州DRG付费改革试点全市推开,2022年一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实施范围,2023年推广至全市所有具备住院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医疗机构全面覆盖。全省启动DIP付费改革工作后,分三年安排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住院服务DIP付费改革,每年进度应分别不低于40%、30%、30%。完成时限:2022年不低于40%、2023年不低于70%、2024年不低于100%。

  病种全面覆盖。按照每年累计进度分别达到不低于70%、80%、90%的要求,各市县三年内实现DIP付费医疗机构病种达到90%以上覆盖率。完成时限: 2022年不低于70%、2023年不低于80%、2024年不低于90%。

  医保基金使用全面覆盖。按照每年累计进度分别达到不低于30%、50%、70%的要求,全省分三年实现DIP/DRG付费占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出占比超过70%覆盖率。完成时限:2022年不低于30%、2023年不低于50%、2024年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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