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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水渠玩水溺亡

万宁有关部门给予死者家属8万元救助金
  □记者 廖自如

  本报讯  6月25日(星期天)下午,万宁市和乐镇乐群小学四年级11岁男生林某凡跟伙伴出去玩,他们在和乐镇发兴村委会的发兴坝仔水渠里洗澡玩水,林某凡不幸溺水身亡。事发后,和乐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善后工作,给予死者家属8万元人道主义救助金。

  万宁市和乐镇派出所值班民警介绍,6月25日下午4时许,和乐镇乐群村11岁男孩林某凡外出玩耍未归,父母亲担心孩子出事,急忙叫上亲戚文某等人外出寻找。根据村民反映,经常有一群小孩在和乐镇发兴村委会的发兴坝仔水渠里洗澡玩水,于是他们来到发兴坝仔水渠寻找。家属在发兴坝仔水渠边上发现了林某凡的衣服,便下到水渠里寻找。6月25日晚上8时30分,林某凡的亲戚文某在发兴坝仔水渠里找到他,并把他打捞上岸。林某凡被打捞上岸时,身上只穿着一条内裤,已没有生命迹象。

  6月25日晚9时03分,和乐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发兴村委会的发兴坝仔水渠里有人溺水死亡,要求出警处置。接到报警后,和乐镇派出所值班民警及时赶到现场,联系120继续抢救,最终医生确认当事人已身亡。     据了解,发兴坝仔水渠宽4米左右,长四五公里,周边没有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护栏。据村民反映,从3月开始,为解决附近农田灌溉问题,政府对这条水渠进行了加深加宽改造。从5月份完工至今,这条渠一直没有验收使用。

  事发后,和乐镇政府和万宁市有关部门介入做好善后工作,给予死者家属8万元人道主义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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