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必须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为新时期“三农”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要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改革,进一步完善基本经营制度,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鼓励适度规模经营,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队伍,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加强“三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以农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惩不正之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会议讨论了《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省军区、省高院、省检察院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