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钟起的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2017年,全省共发生火灾1021起,直接经济损失5072.3万。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4759起,抢救被困人员1477人,疏散被困人员3839人,抢救财产价值1.1亿元。先后成功处置了“2·28”海南兴业再生资源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火灾、琼中“9·15”激流救援、五指山“10·4”峡谷营救等急难险重任务。
去年,省政府颁布了《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构建起自上而下的消防责任网络。同时,全省还瞄准“一高(高层建筑)、二电(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火灾)、三屋(出租屋、群租屋、简易棚屋)、四大(大型化工企业、大型活动场所、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大跨度建筑场所)”靶心,扎实推进各项火灾防控专项工作,铁腕治理火灾隐患。全年共检查单位8.3万家,督改火灾隐患8.7万处,临时查封单位676家,拘留104人,有效解决了一大批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消防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