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东方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东方市遏制违法建筑原材料供应管理暂行办法》,新规规定:东方市供电、供水部门必须确认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动工资质后,方可为其办理水、电等入户手续。对无法提供合法证件材料的建筑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安装供电、供水设施。
东方市自来水公司根据《暂行办法》,迅速开展在建建筑户户主供水普查工作,共安排4个工作小组,对辖区在建建筑户主进行供水普查。每到一户,普查人员都会登记在建建筑户户主地址、门牌号以及水表号,普查在建建筑户主水表安装的详细情况,还给在建户主宣传解读《东方市遏制违法建筑原材料供应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条例和规定。
对于逃避责任, 不认真履职,一经查实,将对责任单位正职领导、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予以问责;情节严重的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予以处分。东方市监委对各责任单位报送的遏制违法建筑原材料供应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况,依法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问责,对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参与对违法建筑原材料供应的,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