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起诉
去年全市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957人、起诉3491人。
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批捕290人、不起诉437人。
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494人、不起诉115人。
对237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
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34件36人,决定逮捕41人、起诉59人。
公益诉讼
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9件,同比上升55.5%;进入诉前程序177件,提起诉讼3件。
针对违法处置建筑垃圾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后不断跟进监督,相关职能部门经调查对违法行为人作出39万余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追缴渣土处置费用184万余元。
严惩犯罪
依法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3人,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178万余元。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58人,起诉156人。
依法打击走私、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215人、起诉276人。
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监督立案3人、批捕36人、起诉14人。
严惩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等犯罪,批捕158人、起诉117人。
起诉阻碍项目建设、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行为犯罪103人。
起诉涉黑犯罪146人、涉恶犯罪183人。
起诉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76人,起诉“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65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48人。
批捕涉毒犯罪680人、起诉800人。
起诉强奸、强追卖淫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36人。
坚决打击制售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批捕19人、起诉5人。
依法从严办理符某某等29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及时制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冷冻肉在市场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