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A06版    企业资讯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口明确春季学期转学工作流程及条件

1月15日至21日 受理转学申请

  本报讯 为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转学工作,日前海口市教育局印发通知,明确转学申请受理时间为1月15日至1月21日,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此期间安排专人接听转学工作联系电话,受理家长申请。记者 林文星

  住址迁移、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可申请转学

  根据《海口市中小学幼儿园转学工作办理流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于家庭住址跨乡镇迁移、监护人跨县(市、区)工作调动或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学校继续就读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学。幼儿园学生转学条件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条件。

  普通高中学生由于家庭住址跨市县迁移、监护人跨市县工作调动或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学校继续就读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学。省内转学的,其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届统招录取分数线。跨省转学的,按与原就读学校同类同级的原则,转入法定监护人居住地附近的高中学校。

  申请人持材料到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申请人持学生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的居住证),以及住址变动或工作变动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的,按照划片就近原则,到住地划片对应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划片范围以最近年度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相应内容为准);普通高中转学的,到住地附近的与原就读学校同类同级的高中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学生法定监护人为A、B类人才的,向省人才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提出转学申请。属于C、D、E类人才的,向海口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联系电话68526732)提出转学入学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申请人亦可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直接向住地划片对应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住地附近与原就读学校同类同级的高中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可由家长通过部队政治部门向海口警备区申请。随迁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由家长通过消防救援部门与市、区教育部门接洽。

  1月26日前上报名单,2月10日前教育部门完成审核

  学校将按照转学的条件和程序对申请人提出的转学申请进行申核。同意转学的,由学校按规定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上发起转学办理申请。符合转学条件,但由于学位已满无法办理转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连同申请人提交的转学材料一并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统筹安排。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校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1月26日前,中小学幼儿园将同意接收的名单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海口市、区教育部门将根据转学办理工作指引,在2月10日前完成名单审核。

  控制班额:小学45人以内、中学50人以内

  通知强调,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控制班额规定,原则上,幼儿园小班班额应控制在 25 人以内、中班班额应控制在 30 人以内、大班班额应控制在 35 人以内;小学班额应控制在 45 人以内、中学班额应控制在 50 人以内(个别新建学校按40人/班标准建设等除外)。市属民办学校幼儿园参照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及当年度招生计划数,如现班额低于该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接收转入,按转学工作流程办理转学。

  海口市、区教育局将加强对转学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不主动服务群众,而以简单粗暴的态度对待家长,不按政策解释,推诿扯皮,引发群众不满意,导致问题、矛盾上移的,责令即刻改正;对于因审核把关不严、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除责令转入学校退回已转入的学生外,还将按照管理权限,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海口市教育局将对全市各学校进行随机调查暗访,一旦发现学籍管理工作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海口市教育局转学咨询电话:68724630。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海口明确春季学期转学工作流程及条件~~~
我省明确职业病诊断鉴定收费标准~~~
我省出台科技条件平台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我省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启动~~~
   第A01版:封面
   第A02版:2022海南两会·前奏
   第A03版:2022海南两会·前奏
   第A04版:路两端都是家
   第A05版:春节脚步近了
   第A06版:海南新闻
   第A07版:海南新闻
   第A08版:海南新闻
   第A09版:海南新闻
   第A10版:财经
   第A11版:中国
   第A12版:国际
   第A13版:天天出彩
   第A14版:小作家
   第A15版:健康
   第A16版:体育
1月15日至21日 受理转学申请
首次鉴定3600元/例
野外观测站等平台 最高补助100万元
1月21日至26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