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A05版    企业资讯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

海口一商行销售侵权葡萄酒被罚12万余元

  □记者 林道亨 

  本报讯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葡萄酒,一商行被罚12.25万

  海口龙华国之珍商行经营的奔富海兰酒庄牌葡萄酒侵犯“奔富”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法经营额共计9690元。4月7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海口龙华国之珍商行停止侵权行为,并对海口龙华国之珍商行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奔富海兰酒庄牌葡萄酒共计124瓶,罚款12.25万元的行政处罚。

  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东方一人被罚8.1万

  2021年11月10日,东方吴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琼A·MS663”的五菱牌货车运输十余箱外包装标识“健康”或“360碗”字样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饮具,被执法人员查扣;在公安机关和当地基层政府的协助下,经过深入摸排,执法人员再次查扣被吴某某转移至乡镇的涉案产品共300余箱。吴某某所经营的上述一次性塑料制品均为我省禁止名录内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聚丙烯(PP)的一次性餐饮具,数量总计373箱,货值金额9272元。

  3月28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吴某某进行责令改正,并对吴某某作出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373箱,罚款8.1万元的行政处罚。

  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海口一公司被罚10万

  1月22日,揭阳市鹏辉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从广东揭阳运输905件(14000kg)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PE塑料袋)到其位于海口市丘海大道天力达物流园的卸货点。

  3月2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依法责令揭阳市鹏辉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揭阳市鹏辉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没收涉案的905件(14000kg)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行政处罚。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我省今起执行胰岛素“集采价”,最高降幅72% 甘精胰岛素从每支206元降至每支72元
单果重83.9克,“2022海口火山荔枝王”是它~~~
我省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
~~~
   第001版:封面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查隐患 堵漏洞
   第A04版:海南新闻
   第A05版:海南新闻
   第A06版:今日说法
   第A07版:海南新闻
   第A08版:公益广告
   第A09版:海南新闻
   第A10版:海南新闻
   第A11版:财经
   第A12版:中国
   第A13版:天天出彩
   第A14版:小作家
   第A15版:健康
   第A16版:国际
胰岛素降价!
这颗荔枝卖出2.6万!
海口一商行销售侵权葡萄酒被罚12万余元
直播带货发布违法广告 海南一公司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