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道亨
本报讯 银河众星(海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3673.32元。
今年4月1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收到省市场监管局《涉嫌违法广告线索移送通知书》反映,银河众星(海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于今年3月7日通过淘宝直播平台,由签约独家主播为一款“昂立超级轻幽益生菌粉”的普通食品进行直播带货,在直播过程中发布含“所有的,胃酸的、胃痛的,还有有时候莫名感觉恶心,包括经常打嗝,胃部和肚子经常感觉不舒适的,消化不良的,口腔有异味的,都可以吃这个超级清幽益生菌粉……”等宣传内容的广告。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于今年5月9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昂立超级轻幽益生菌粉”为普通食品,当事人于今年2月22日与杭州提默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电商直播服务合同》,约定杭州提默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通过指定签约独家主播在淘宝直播平台开展5场直播销售“昂立超级轻幽益生菌粉”产品,宣传内容由杭州提默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费用包括5500元坑位费和产品销售额20%佣金费。在没有严格审核内容的情况下,当事人于今年3月7日开展第1场直播,在直播过程中,主播使用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我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当事人直播推广对象为普通食品,但在直播过程使用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在当前全球新冠疫情蔓延和全市巩固全国卫生城市时期,对广告受众正确理解疾病防治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存在使肠胃疾病患者误用普通食品代替药品而耽误治疗的风险,必须予以制止,应当进行较高阶次行政处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我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我国《广告法》有关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予以当事人按广告费三倍罚款人民币3673.32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