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钟起的
本报讯 4月11日凌晨5时50分许,海口国贸大道金福城小区发生电梯坠落事故,导致电梯内4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海口质监部门高度重视,事发当天上午7时30分,启动海口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对涉事电梯采取强制查封。同时,成立“4·11”金福城大厦电梯一般事故协调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委托省锅检所对金福城大厦电梯一般事故B号电梯进行技术鉴定,分析事故原因,出具鉴定报告。
据了解,事发电梯2002年10月投用(属于老旧电梯,列入第二批更新改造范围),下次检验日期为2017年4月13日,电梯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电梯轿厢内安装有摄像头,但线路已坏,无法调取视频资料;小区2台电梯的维护保养记录均为空白。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向物业、维保单位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依法查封该部电梯。
质监部门介绍,根据初步调查,电梯关门后继续向上运行,至11楼后电梯门未能正常打开,随后发生墩底至负一层。4名伤者均为某酒吧工作人员,现正住院观察和治疗,伤情稳定。伤者工作单位垫付医疗费1万元,维保单位另垫付医疗费1万元。伤者希望获得全方位检查和治疗,待伤情恢复后再与有关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截至记者发稿,故障排查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