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4日,三亚海警局正式对三亚西岛海洋文化旅游区项目违法使用海域一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9月10日,该局发现三亚某公司在西岛海洋文化旅游区冬季码头、夏季码头、娱乐码头等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嫌在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违法用海,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经测量,发现擅自改变海域用途建设透水构筑物2359平方米,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建设透水构筑物245平方米。
三亚海警局根据相关规定,对三亚某公司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罚款10.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