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赵明伟 记者 吴佳穗
本报讯 日前,澄迈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二级主任科员唐某涉嫌受贿罪、诈骗罪一案。澄迈县各单位约70人参与了案件庭审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唐某担任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主任科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对象好处费共计102.2万元,其中未遂92万元;被告人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款共计3万元,受贿及诈骗实际获得的赃款已悉数退缴。公诉机关建议以犯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经过审理,将择日宣判。